2021房产税最新政策(房产税2021年税率)
kirinedu 2025-06-24 21:05 2 浏览 0 评论
一、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2020年8月11日正式通过,确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那么新契税法中,2021年的新规定是什么呢?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、房屋权属,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。
说明:契税缴纳是法律规定的,必须依法交纳契税,否则就是违法行为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2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为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,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。
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。
说明:如果没有在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交纳契税的话,是无法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,因为现在办理土地、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一个必要资料就是契税的完税凭证。
二、房产契税最新消息2021征收标准
新《契税法》对于2021年的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。当然具体征收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确定,对不同主体、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。但是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话,还会给予免征或者减征。
1、2021年契税免征条件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免征契税:
(1)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军事单位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用于办公、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军事设施;
(2)非营利性的学校、医疗机构、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用于办公、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养老、救助;
(3)承受荒山、荒地、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生产;
(4)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、房屋权属;
(5)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;
(6)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。
2、2021年契税减征条件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:
(一)因土地、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、征用,重新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;
(二)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,重新承受住房权属。
三、房产契税税率2021年上调
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的发布,2021年房产契税税率上调的消息也是不胫而走,更是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广告营销的噱头,那么2021年房产契税税率上调是真的吗?
1、《契税法》的颁布,很多媒体宣传2021年9月1日起,契税的征税税率将会调整到3%-5%,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。
2、此次《契税法》的颁布并非直接提高契税税率,具体的税率是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《契税法》为依据,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,针对不同主体、不同地区、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情况,执行差异化税率征收。
3、与此同时,国家同样会保护刚需置业群体的合理置业需求,对刚需购房者继续实施契税减免,不会直接增加契税的征税水平。
所以《契税法》的颁布,主要是从部门条例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,有利于契税的管理以及缴纳,并非是为了提高契税税率。
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,该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居住、且其常住户口在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内的,可并入该居民家庭按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免税住房面积。
对已并入居民家庭计算过免税住房面积的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,不得重复计算免税住房面积。
上述“无住房”是指,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各自所属的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。
一、2021年房产税征收标准
1、从价计征。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应税房产原值×(1-扣除比例)×年*1.2%
2、从租计征。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租金收入×12%;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,从生产经营之月起,缴纳房产税。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。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,其公式为:应纳税额=房产租金收入×4%。
1、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的计算: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为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,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,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,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,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;
2、本市居民家庭:本市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;
3、计税价格的核定: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,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,房产税则按应税住房计税价格的70%计算缴纳;
4、应纳税额的计算: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,即应纳房产税税额等于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(建筑面积)乘新购住房单价乘70%乘税率。
征收标准
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,征收对象是居民家庭在试点范围内新建二套及以上住房,它的新建住房包括二手存量住房、新建商品住房,征收对象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试点范围内新建住房。
而且居民家庭住房范围包括夫妻双方、未成年子女等在征税范围内拥有的住房,只要房产所有权人属于纳税人,如果物权拥有者是未成年人,则需法定监护人代缴税款,按房屋市场交易价格的70%计算缴纳税款。而且,适用税率暂定为0.6%,如交易价格低于新建商品房平均售价的2倍,则适用税率暂降到0.4%。
因而,2021年开征标准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应税面积*新购房单价*70%*税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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